定州市幼兒園
小 班 招 生 辦 法
根據(jù)教育部《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及定州市教育局規(guī)范招生的有關要求,按照就近入園及兼顧招生計劃的原則,制定本園小班招生辦法。
一、招生范圍:
1.幼兒年齡必須年滿3周歲,招收戶籍為定州市北城區(qū)、南城區(qū)、西城區(qū)辦事處建成區(qū)以內的適齡健康幼兒。
二、招生計劃:
100人,招滿為止。
三、招生程序:
1、關注微信公眾號“定州市幼兒園公眾號”,按照提示登錄報名
2.資格審驗,按公眾號編班通知,按幼兒班級,分批次攜帶戶口本等資料到幼兒園一樓園辦室審驗入園資格,凡是跟線上申報材料不一致及逾期沒有報到的一律取消入園資格。
四、注意事項
1. 資格審驗通過后,家長需仔細閱讀《定州市幼兒園幼兒家長明白紙》(請自行打印)并簽字,繳納本學期保教費和伙食費,逾期不交,取消入園資格。(收費標準及時間公眾號另行通知)
2.原建檔立卡貧困戶(有扶貧手冊),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有相關證明),特困供養(yǎng)人員、孤兒(有相關證明),父母不能履行撫養(yǎng)義務、低收入家庭(有貧困證明),家庭經(jīng)濟困難兒童(社區(qū)證明)。以上五種家庭可攜帶相關證件在審驗資格時交幼兒園學前資助領導小組審驗,通過后享受減免保教費,每學期400元,原則上受資助人數(shù)不超過10%。
3. 家長要自覺排隊,審驗結束后不得在園內逗留,對惡意擾亂招生秩序,不聽勸阻的,報公安機關處理,并取消入園資格。
五、體檢 :審驗合格后按照本園安排帶孩子到定州市中醫(yī)院體檢,心臟病、癲癇、傳染病等癥狀幼兒,拒絕入園,體弱幼兒,由家長填寫幼兒園免責承諾書,否則取消入園資格。
六、咨詢電話:0312—2313414